2022年“自愿、自由意志与道德生活”系列讲座之五
题 目:康德的自由意志学说
时 间:12月2日(星期五)19:00-21:00
地 点:腾讯会议(40925212840);bilibili直播间(26159391)
主讲人:李秋零(中国人民大学)
主持人:林华敏(西南大学)
评论人:潘卫红(武汉理工大学)
报告人简介:
李秋零,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教授、博士生导师、佛教与宗教学理论研究所研究员,兼任中国宗教学会理事、中华全国外国哲学史学会理事等。主要研究基督教神哲学、德国古典哲学。著有《上帝·宇宙·人》《德国哲人视野中的历史》《神光沐浴下的文化再生》等学术专著,并翻译出版50余部西方学术名著,文字逾1000万,其中最重要的是把康德的全部学术著作翻译为汉语,即《康德著作全集》(9卷本,340余万字)。目前正独自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“《康德往来书信全集》译注”的研究工作。
报告摘要:
康德批判哲学的第二个问题是:我应当做什么?问题的答案就在于适用于所有道德主体的普遍道德法则。道德的本质在于自律,惟有意志自身就具有自己规定自己的充足根据,也就是自己为自己立法,主体的意志决定才具有道德价值。因此,意志自由是道德法则的存在根据,而道德法则是意志自由的认识根据。意志自由首先表现为意志不为他物所规定的消极自由,其次表现为自行开始一个因果系列的积极自由。自由意志最初的错误运用造就了人的恶劣本性,从而决定着后来的自由运用,是为人的“根本恶”。但也惟有凭借自由意志,人才能实现改恶向善的转变,成为真正的有德之人。为善为恶,在于自由的意念。意志的自由构成人格的价值和尊严,是人之为人的根本所在,也使得人是目的而非手段。自由概念由此成为康德批判哲学的“拱顶石”。
西南大学国家治理学院
西南大学创新研究2035先导计划哲学百年中国化研究团队